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总共850条微博

动态微博

查看: 467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时事] 公安部安排媒体访问桂敏海:“我成了瑞典人的棋子,...”

[复制链接]

5685

主题

9773

帖子

35万

积分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2-11 06:15: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香港《南华早报》及《东方日报》参与了是次访问

今年一月在瑞典外交官在场之下,被中国当局抓捕的香港书商桂敏海,在中国公安部的安排下接受香港媒体访问,称自己“非常后悔这件事……我可能成了瑞典人的棋子”,又批评瑞典政府“炒作”他的事件。

“我再也不相信瑞典人了。”桂敏海在传媒的镜头前表示。

桂敏海说,自己上月已向瑞典驻华大使林戴安(Anna Lindstedt)致信,称对瑞典政府失去信任,要求瑞典政府不要再介入他的事情。他更称,若瑞典方继续挑起麻烦,将考虑放弃瑞典国籍。

《南华早报》引述瑞典外交部声明说,瑞典人员一直严格按照基本国际规则,为国民提供使馆支援,并要求中国允许瑞典外交及医疗人员会见桂敏海,并将他释放。

“人权观察”瑞典及丹麦总监莫兰特(Måns Molander‏)在推特批评,中国“强迫瑞典公民桂敏海‘认错’及作公开发言”,违反人权及国际领事法律,瑞典及欧盟必须作出强硬回应。

铜锣湾书店事件另一主角林荣基向记者说,桂敏海被安排接受传媒采访,已是中国政府司空见惯的手法。他对老同事的处境表示同情: “很多人不明白为何他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拍摄视频,我认为桂敏海希望透过这样去减轻刑罚。”

这次访问是官方安排的吗?

2015年10月,香港“铜锣湾书店”东主桂敏海在泰国神秘失踪,数月后与书店另外四名失踪同事,一起出现在中国电视台的镜头前“认罪”,证实被中国当局拘留。外界质疑,桂敏海是被中国警方越境越权执法抓人,中方则指五人均是自愿前往中国。

香港舆论认为五人是因为书店出版敏感书籍而遭到“绑架”

2017年底桂敏海获释,但其家人不知他身在何处。今年一月,瑞典外交部证实,桂敏海在瑞典外交人员在场、向其提供领事协助期间,再度被中方人员带走。

2月9日的访问在宁波一间看守所进行,多间香港、台湾及中国大陆传媒获邀派员到场,持续约20分钟。《南华早报》报道指,该报在两日前,获公安部邀请参与,该报以记者提问不受限制为条件答应。

桂敏海则对记者声称,是他自己要求今次访问。

“考虑放弃瑞典国籍”

桂敏海说自己“刑满释放”后,在宁波租了一个单位居住,可以不时探望身体欠佳的年老母亲,但瑞典方面每天与他联系,“不断鼓动和唆使我回瑞典”。桂敏海两度强调,自己在随瑞典外交人员前往北京的动车上,被宁波公安带走,是当局“依法带回”。

“不排除有些人试图利用我,为中国政府制造麻烦,”桂敏海说。

被问到是否想离开中国,他则表示:“我希望能待在中国……我看透了瑞典政府。如果他们继续挑起麻烦,我将考虑放弃我的瑞典国籍。”

外界质疑桂敏海(右)与李波的表态均是被迫作出

铜锣湾书店事件中有五人被中国当局拘捕,其中桂敏海及书店另一东主李波,分别拥有瑞典及英国国籍。

在李波失踪后不久,英国政府曾向北京当局交涉,但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却表示,持英国护照的李波“首先是一名中国公民”,发言人则指“香港事务纯属中国的内政,任何外国都无权干涉”。之后李波在一次访问中说自己“自愿放弃居英权”。

林荣基向记者表示,相信中国当局安排桂敏海的这次访问,是“想减低外间的舆论压力,例如是瑞典政府的要求。”

香港媒体成为异见人士“认罪”平台?

在中国大陆,不时有被捕人士,未经审讯便在央视或“凤凰卫视”等电视台现身,在镜头前承认犯罪;近年,越来越多类似事件,在香港媒体出现。

香港记者协会2017年的言论自由年报,质疑“受中资控制的(香港)媒体,开始参与强迫维权人士自证其罪”。

曾经报道异见人士“认罪”的港媒包括:

◾2016年6月,“铜锣湾书店”被捕五人之一、书店店长林荣基在香港公开自己被捕的经历后,香港《星岛日报》“独家专访”其大陆女友,称被林荣基欺骗感情

◾2016年7月,《南华早报》“独家专访”在“709大抓捕”中被捕的律师助理赵威,赵威表示自己“为做过的事忏悔”

◾2016年8月,香港《东方日报》及《星岛日报》在天津“专访”一年前在“709大抓捕”中被捕的维权律师王宇,王宇访问中表示,对自己往日言行感“惭愧、后悔”,并对自己获颁国际人权奖项“不承认、不认可、不接受”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4小时热帖
    一周热门
      原创摄影
        美食美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珍珠湾ART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