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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黄女士反映,其于2013年购买了一套位于连江县中国贵谷项目的房子,该项目由福建省时代华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发,购房时约定2015年底交房,之后开发商又将交房时间延迟到2016年底。黄女士称,直到目前,包括她在内的1800多户业主还没有收到房。3月28日,连江县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称会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给予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有关部门的回应。图为现场。
黄女士告诉记者,2013年的时候,和很多业主一样,她了解到,当地要开发建设一个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也称中国贵谷)项目,是一个规模超过1000亩的大型项目,“听说这个项目先后还获得了国家级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福建省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智能旅游示范基地等非常高的荣誉,还是省‘十二五’规划的重点项目,是省市两级重点扶持的项目,政府也给予了各种不同名目的扶持资金”,加上项目建在当地的一个温泉小镇,黄女士觉得各方面都不错,就购买了一套80多平米的精装小户型公寓。
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该在2015年3月底向黄女士交房,可过了合同约定时间,项目还没有建设完成,之后开发商几次作出延期交房通知。据黄女士介绍,业主们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后,在有关部门责令下,开发商最后一次承诺大部分项目于2016年底交房。黄女士说,到目前为止,距离约定的交房时间又过去了两三个月,业主们不仅没有接到交房通知书,“整个项目甚至都没有施工的迹象”。黄女士提供的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示,出卖人福建省时代华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华奥),以出让方式取得了位于连江县潘渡乡仁山村的、宗地编号为连地挂牌[2012]39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6087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自2012年12月6日至2082年12月6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定名为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汀棠苑。买受人黄女士购买了该项目的38号楼的一套80多平米的房子。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5年3月31日前,将符合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黄女士提供的一份时代华奥关于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汀棠苑2、3期工程竣工验收及交房时间的承诺函显示,2016年5月16日该公司承诺第一批别墅区计划竣工验收及交房时间为2016年9月30号,第二、三批别墅区及高层区38、39号楼的计划竣工验收及交房时间为2016年12月30号,116和117号楼的计划竣工验收及交房时间分别为2017年3月30日和5月30日。黄女士介绍,开发商几次超过约定时间都不交房,无奈之下,有业主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但法院也只是判决开发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并且法院判决的违约金支付标准低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标准。
黄女士提供的一份2016年5月16日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一位116号楼的业主将开发商时代华奥以怠于履行交房义务起诉到该院。原告称于2013年12月10 日与被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一次性付款购买了被告开发建设的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汀棠苑第116号楼的一套商品房,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在2015年3月31日前将合格的商品房交付原告使用,被告逾期交房超过90日后,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被告按日向原告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金,以购房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至交房之日。但被告认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万分之三执行标准远高于实际损失,要求予以下调。
对此,该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未按时交房,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原告存在的损失为利息损失,参照同一系列其他案件的贷款利息标准,原、被告双方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为日万分之三,高于原告的损失,同时银行多次下调利率,参考原告实际损失情况,该院认定被告逾期交房违约金调整为按日万分之1.8计算,判决被告自判决生效10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13年6月,曾有媒体报道,在福建连江“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采访时遇到了“稀奇事”。一个是国家重点扶持和积极鼓励发展的文化产业,一个是国家早已列入禁止供地目录、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禁止发展的别墅项目。这两个互不相容的产业项目,却被福建时代华奥动漫有限公司暗度陈仓得看似天衣无缝。表面上打着建设“文化产业”的幌子,享受国家众多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实际上暗中建设的是国家禁止发展的别墅。而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居然毫无察觉,任由所谓的“文化产业基地”上大量建别墅。尤其令人费解的是,所谓的“文化产业项目”公然打着别墅的广告明目张胆地对外销售,当地政府还为其辩解说,“其建筑形式确为联排住宅,不存在建设独栋别墅问题”。为了搞房地产开发,福建时代华奥动漫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了福建时代华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当地政府为了显示对“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的全力扶持,将时代华奥一期规划开发需要的1100亩土地,几乎量身定做地设定挂牌条件,分成9个地块进行挂牌出让给时代华奥。对时代华奥来说,需要的土地到手。但是,在建设规划方面连江县建设局设定了限制,就是在上述1100亩土地中有部分商品住宅的配套用地虽然可以建商品房,但是限定了销售对象,根据相关文件,只能转让给入住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园的企业及员工。但时代华奥却还能将普通住宅建成别墅对外公开销售。2013年6月6日,时任时代华奥品牌副总监亢旭解释,连江县原来是规定在文化产业基地范围内所建商品住宅不准对外销售,后来因为按规定做,就完全销不出去,因为转让受限,没人愿意购买难以脱手的房子。为了满足时代华奥在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园所建商品房(别墅)能够卖得出去,连江县政府将原来早已经挂牌出让给时代华奥的住宅用地,重新按照普通商品房用地的条件再挂牌一次。亢旭为证实其说法,还提供了为改变土地规划用途的挂牌公告连国土资【2012】338号,发布时间为2012年11月5日。
据黄女士介绍,业主们与开发商沟通无果,向法院起诉后也基本没有任何作用,之后,业主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到目前为止,项目也还是没有任何进展。在黄女士提供的一份2017年1月16日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馈(2017)4号文件中,该局向业主们回复了对中国贵谷项目(即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的调查情况。文件中称,中国贵谷项目为福建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009年7月签约,2012年2月动工建设,涉及商业、工业及地产等用地,共1435.86亩,其中地产项目占总用地面积50.4%,在建地产项目占总地产项目用地面积58.46%。从2014年底开始,贵谷项目因资金断链,陆续出现暂缓施工、停工等情况,在中铁信托起诉开发商借款到期未还后,2016年1月起,全部处于停工、停售状态。经摸排,贵谷项目主要涉及三方面的纠纷。一是与购房业主之间的纠纷。该项目共批准预售2331套商品房,已销售1899套,原计划从2014年6月开始分批交房,因尚未完成部分配套设施建设及项目验收,目前房屋仍没有交付业主,最长逾期达两年多。同时,该项目与中铁信托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纠纷,该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以借款到期未还为由,将时代华奥起诉到法院,法院对项目所有未建设部分地块、432套未售商品房及所有账户查封冻结3年。此外,该项目与承建单位之间也存在纠纷。贵谷项目不同程度拖欠三家施工单位工程款,以及其他一些配套设施建设款、材料款等。3月27日,记者致电福州市连江县委宣传部,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发送采访函及采访提纲后称会向上级反映情况。3月28日,该县委宣传部另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会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但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回复。3月28日下午,记者多次致电时代华奥负责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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