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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台湾同性婚姻第二场公听会;意见持续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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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9 04:0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民党公布一份台湾民众关于同性婚姻看法的民意调查。

台湾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周一(11月28日)召开第二场“同性婚姻法制化”公听会。从上午开始,支持与反对修改民法的群众集结在立法院外表达诉求。

第二场公听会由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召集。尤美女在她的官方Facebook专页上表示,同性婚姻议题其实已经在上个会期举办过公听会,但根据11月17日在司法法制委员会上达成的共识,暂缓审查,先举办两场公听会收集各方意见,并在本会期结束前将所有修法版本审查完毕。

国民党周一公布一份民意调查,指出51.7%受访民众赞成修改法律让同性恋也可以结婚,53.3%同意立专法或特别法。至于有立法委员提出另立专法保障同志婚姻权,64.1%的受访者不认为立同性伴侣专法是对同性恋的变相歧视。

民进党党团总召柯建铭日前表示将为同性伴侣另立专法,引起许多反弹。网友在台湾连署资源运筹平台发起罢免柯建铭,两天已经有超过8000人连署。

执政的民进党在过去几个星期受到支持同性婚姻的民众批评,认为总统蔡英文没有积极推动竞选时的承诺。

民进党周一回应,表示对婚姻平权的立场和态度没有改变,“坚持力挺彩虹权益”,称有关婚姻平权的法案已经在国会中讨论,期待社会更多的对话和包容,来使制度更完善。

正反意见交锋

挺同志团体公听会当日在立法院周边的青岛东路上聚集。

国民党立委许毓仁在Facebook上做出上半场公听会摘要,儿童青少年精神科医师徐志云表示,同志伴侣专法,是让同性恋者与其他人隔离。不让《民法》修改成将同性婚姻纳入,而是另立专法,是将同志视为次等公民差别待遇。

公听会上,硕恩法律事务所律师裘佩恩表示,修改同性伴侣法,可以保障大部分的同志权益。而修改《民法》,对社会冲击较大。而就目前看来,似乎还未做好相关立法配套,例如人工生殖法与代理制度,因此应该先暂缓修法《民法》,等待行政院伴侣法修法。

台湾全国妈妈护家护儿联盟的尤怡文表示,不认同反对同性婚姻就是打压人权的论述。她表示,修法之后同性伴侣可以收养子女,那么“儿童的人权哪里?被收养的、人工生殖的、同二代、跨二代他们的心声与人权又在哪里?”

尤美女在Facebook上再次解释她所提的版本修法,指出她所提的五条修法条文中,有三条和同性婚姻有关,分别是“让同性的婚姻当事人可以享有原来民法中赋予夫妻及父母子女的权利,当然也必须负起相关的义务”,“让同性的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如同异性双方一样订定婚约”。

至于引发最激烈辩论的生养下一代的问题,尤美女提出的是法院在未来审核收养条件时,“要求收出养机构和法院不得以性别、性倾向、性别认同或性别特质为由来拒绝同志收养,而应该回归到儿童最佳利益的基本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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