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合阳县一所花费35.9万元建的希望小学,被“转让”给村党支部原支书成为个人住宅。村民表示,“转让”没经村民同意。
4月19日,在合阳县黑池镇蔡苜村,该村一名村民表示,孙子在相邻的村上学,每天早晚得专门接送,遇到雨雪天很不方便。而村里建的希望小学,从2011年秋季起就成了村党支部原支书魏某的私宅。村民为此找过镇、县等部门,但问题至今未解决。
据多名村民的说法,该村希望小学共占地约12亩,有教师宿舍10间,教室2栋12间,2004年建成的一栋2层教学楼建筑面积300多平方米,都却被上一任村支书“转让”给前任魏某。
该校的一栋两层教学楼,1楼教室已被改造成为住房。除一间教室作为仓库外,其余均有床铺(或炕)和其他生活用品。楼前绳子上晒着衣物,楼东侧操场也种了大棚冬枣。蔡苜村现任村支书马争权证实,这所希望小学确实成了村党支部原支书魏某的住宅。
魏某表示,学校是村上卖给自家的。他当村干部时,为村上修路等事务垫资10多万元。后来,村上没钱还,便提出用已经闲置的学校顶账。“学校停办两年后我才买的,如果还有学生我不会买。”魏某强调,除了将村上欠的钱顶账后,他又出资10多万元现金,共计24.6万元,才将学校买下。
目前该校的归属问题进行了重新审计,认定“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就予以转让,属违法行为”。对于这个意见,魏先生认为,要收回使用权可以,但村上必须把自己的24.6万元归还。
黑池镇农经站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审计报告确实是该部门作出的,其中“村账应冲销已收魏先生学校转让费”是指,村上应退还已收取的24.6万元转让费。至于下一步如何解决,要看镇党委、政府如何决定。
黑池镇镇长雷军表示,具体情况找包村干部镇人大主席行长江了解;而行长江说,此事由镇党委副书记王平负责,具体情况自己也不清楚。随后,记者联系了王平,但电话无人接听,截至发稿,发短信也未收到回复。
图为该希望小学。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