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西方国家人民的一些“荒谬”行为(包括你提到的为杀人犯流泪,也包括给卢刚家属一封信的受害者家属),能让我更清楚地了解他们的文化传统习俗。我从来不认为西方“傻傻的人多一些”。
你谈到了三个例子。
第一个英国人为了避免坐牢杀人的事件。一英国人为了避免坐牢(因其他罪过,人家可能告发他),就把人家杀了. 请看清楚了: 他的杀人理由居然是: If I don't kill her, I will be end up in jail.
我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但是根据你写出来的文字以及杀人犯说出的那句话:If I don't kill her, I will be end up in jail. 我的想法与你不同,我不认为因为没有死刑制度他才那么做。我认为即使有死刑制度,他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因为,他杀人是为了避免成为被告,他存有侥幸心理,把人杀死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就不会被发现。
也许是我们站在不同的立场,看待事情的角度不同,造成了不同的结果。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更清楚地了解这个案件,这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他说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第二个例子,一个母亲,她八岁的女儿被人奸杀了,凶手却被不能判处死刑,最后这位母亲在法庭上,当众开枪毙了那个凶犯。最后那位母亲被判八年徒刑。
我不明白你的point 是什么?你说如果你是那位母亲,你也会那么做的。那么接下来我的问题是,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呢?是为了解恨吗?寻求公平吗?可是你却口口声声地说死刑不是"复仇". 甚至还不是"追求公平正义", 而是起震慑作用。即便把杀人犯千刀万剐,也还不了"公平正义". 。。。。 既然如此,你却那么做了。难道你认为在法庭上这么做会有威慑作用?我想应该属于一时的冲动的行为吧?另外,我认为那位母亲那么做是因为冲动,是憎恨,是复仇,是爆发……
第三个例子,某大女子主义村,共有100名世俗的女子,形成50对相互(两两)之间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后快的死敌(或因情场,或因商场)。每对中的双方都清楚对方也同样恨自己。同时,每个女子都头脑清楚,智商高,也非常珍惜自己的生命。因此,在现行的法律下,这种“欲除之”的想法在严重性上仅有微不足道的后果。但是, 一旦废除死刑成为人们的共识并写进法律后,将会出现什么后果?
你似乎低估了终生监禁和有期徒刑的威慑力。你说:简单地说,我认为,如果废除死刑,许多聪明人会走"干掉对方"的捷径来解决世俗的怨恨. 我也会!!!!!! 而且会抢先干,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我跟你的看法不同,我不会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做了就会坐牢。我杀人了,很可能我就一辈子坐牢。终身监禁的威慑力也很大。我不愿意冒这个风险。现在有差不多一半的国家废除了死刑(或者法律存在但是不执行了)。按照你的看法,许多聪明人会干掉别人,用这种杀人的捷径来解决世俗的怨恨。在这些国家中,杀人的犯罪率应该大大上升才对。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
关于凌迟,我如果理解正确的话,你表达出你不赞成凌迟这种残酷的死刑执行方式。你认为注射死刑就可以了。你说:只要是死亡, 任何方式的震慑作用都是差不多的。
我对此的看法不同,我认为凌迟处死的威慑作用要远远的大于注射死刑。注射死刑没有痛苦,没有挣扎,罪犯安静的死去,信仰基督教的罪犯还会认为自己上天堂去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呢;而凌迟处死则不同,它却充满恐惧,痛苦,折磨。这种处死的威慑力要大得多。如果我这个看法正确的话,那么应该恢复凌迟处死,这才有真正的威慑力,比注射死刑的威慑力大多了!(当然这两种处死方式是不是有不同的威慑力是另一个话题了)
最后你提到:犯罪率的降低与社会的太多因素有关,首先是决定于社会发展的程度,繁荣程度.
这点我同意,这也是我认为在当前的中国,废除死刑不现实的原因。另外,这个帖子我的本意是讨论死刑废除问题,不仅仅是针对中国的话题,我甚至都不记得你提到的“贺卫方”是谁。(也许我让你有误解了)
至于你提到的药家鑫,他的案子已涉及到政治的层面,而不仅仅是法律了,从政府的角度来说,他非死不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