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湾ART
标题:
台湾立法院拟推同性婚姻合法;赞成反对意见交锋!
[打印本页]
作者:
开开心心
时间:
2016-11-18 05:01
标题:
台湾立法院拟推同性婚姻合法;赞成反对意见交锋!
11月17日上午,支持与反对同性婚姻的群众皆在立法院外集会。
[attach]15418[/attach]
台湾立法院周四(11月17日)审议《民法》修正案,拟将同性婚姻纳入。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宗教团体及民众清晨即集结立法院外抗议,支持同性婚姻群众也到场表达诉求,若修法通过,台湾将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国家。
反对同性婚姻的“下一代幸福联盟”号召“重视家庭价值、不认同‘同性婚姻暨收养子女草案’”的民众,周四身穿白衣到立法院外陈情。根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早上近7时,已有2000多人聚集,主办单位表示,来自台湾各地的参与者陆续集结,预估会超过2万人。
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婚姻平权的群众也到立法院外表达诉求。社团法人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和教会在立院外发起“同志基督徒独白马拉松”声援在教会中受迫害的同志。
司法法制委员会审查《民法亲属编修正草案》,拟新增“同性或异性之婚姻当事人,平等适用夫妻权利义务之规定”的条文,保障同性婚姻权益。并修改部分《民法》条文,将“夫妻”、“父母”、“养父母”等异性恋用语,修改为性别中立的“配偶”、“双亲”、“养亲”等等,落实婚姻平权。
“如果你小孩是同志?”
下一代幸福联盟号召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民众身穿象征“光明正面诉求”的白衣,手持大会发放的标语表达抗议。
[attach]15419[/attach]
修法审查前一日,反同婚团体买下台湾四大报头版半版广告,写上标语“全台家长站起来!捍卫下一代幸福!”称婚姻制度的重大改变应交由全民决定,不应该由少数“罔顾民意”的立法委员做主。
在广告刊登的同一日,现年26岁在台北工作的基督徒高皓欣在个人Facebook发文表示“我大力反对同性婚姻合法!”。
高皓欣对BBC中文网记者表示,他有同志朋友,他尊重也接受同性恋,但如果要走到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一步,他仍持反对态度。
他认为同性婚姻合法“会对下一代的观念形成上造成混淆”,而且他认为在现在的台湾社会大力提倡“婚姻平权”的概念,甚至有些过度,不同意的人反而被贴上“思想封闭”、“剥夺别人的幸福”的标签,让持保留态度的人不敢表达自己的意见,或甚至有些人为了符合主流论述而跟风赞同,他质疑一些赞同的人,“面对自己的下一代是同志,他会不会接受?”
他表示,对于修法条文的理解是从教会群组内获得,他也很乐于和不同意见的朋友交流想法。
许多同性婚姻的支持者是从“同性配偶也应和异性配偶一样享有法律继承权、医疗及赋税上的保障权”这点出发。高皓欣则认为,制度上对同性伴侣确实不公平,但这样的缺漏应该由各机关单位修法去补足,而不是靠修编《民法》将同性婚姻合法化来解决。
其他反对者质疑同性婚姻会造成“性解放”、“性泛滥”,推动同婚立委表示,婚外性关系仍是法律所不容许,将同性婚姻纳入法律反而是对同性关系在婚姻忠贞义务规范的保障。
“相爱就可以结婚”
支持同性婚姻的群众也同时在立法院外手持标语表达诉求。
[attach]15420[/attach]
支持同性婚姻的25岁台湾人Eway Liao向BBC中文网表示:“异性恋相爱就可以结婚,同性恋一样是相爱当然能结婚。而且结婚之后可以享有配偶的一些权利,对于同性恋者来说是很重要的”
他认为反对同婚者会持“你支持同婚,但如果你的下一代是同志你还会不会支持?”来质疑赞成者,他表示不以为然,“无法接受自己子女是同性恋,是因为他们对于同性恋不了解,才会觉得这是一个混乱的状态。”
对于同性婚姻组成家庭的小孩可能面临歧视的问题,Eway认为这确实是个疑虑,但应该从正确的观念教育做起,意即“本来就有可能会是两个爸爸或两个妈妈在照顾小孩,这种情形虽然比较少见,但也是一种家庭的形式。”
宗教团体一般被认为对同性婚姻采较保守,甚至反对的态度,一些基督教团体组织反同婚活动。但也有持赞成意见的基督徒。
香港“酷儿团契”团长陈嘉对BBC中文网说,在《圣经》中上帝并没有创造名为“婚姻”的制度,在创世纪的故事中也没有强调一男一女的婚姻是必须。他说欧美教会接受同志(LGBTQA)的情况已很普遍。
他认为传统教派在亚洲、非洲传播反同志思想,但是“他们忽略了《圣经》的核心价值是教导人们爱他们身边的人。所有人都是上帝造的,同志当然也是。”
跨党派支持
每年台湾都会举办大型同志(LGBTQ)游行。
[attach]15421[/attach]
本次修法获得跨党派立法委员的支持,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国民党立委许毓仁皆在Facebook发表贴文,以图表回应争议点,表示此次修法只是针对同性婚姻,另外引起争议的《伴侣法》、《家属法》并不在本次讨论范围。
回应社会质疑同婚争议太大,应待凝聚更多社会共识后再推动的方面,尤、许发表的图表中明确宣示:“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权,基本人权不应需社会共识。”且民意调查对同婚支持度达六成,显示台湾社会对同性婚姻有民意基础。
法务部曾研拟修订《同性伴侣法》,但推动民法修法的立委表示,另立特殊法将区隔特定族群,有不平等、差别待遇的意涵,同志团体也反对另立特别法。
这不是台湾第一次推动同婚合法化,但这次是最接近通过立法的一次。
1986年男同志祁家威开始争取同志婚姻平权,2006年民进党立委萧美琴第一次在立法院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但未获得进入议程的足够人数。2013年由民进党立委郑丽君提案,通过院会一读,但在进入司法法制委员会后遭到搁置,直到2016年当期立委任期结束后流案。
台湾在性别平权、婚姻平权上一直处于亚洲国家的“领先位置”,今年上任的民进党总统蔡英文多次公开表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在民进党执政的现况下,可望加速立法进程。
欢迎光临 珍珠湾ART (http://art.zhenzhubay.com/)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