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贪官的钱〝能见光〞的钱才会存入银行。〝黑钱〞未经〝洗白〞,那有这么容易存入銀行呢! |
美国查的不仅仅是美国公民,也包括绿卡持有者. 本文的基本假设是, 贪官(或者其家属)移民者, 不可能也不甘心在中国国内全"裸". 当然如果真的全"裸"了, 并且全家移民移资产与国内再无瓜葛了, 那你说的对. 请参见文中这段话: ....... 美国税侦人员的厉害他们不是不知道,他们存在国内还没来得及转走的财产很有可能会曝光,“裸官”将成为真正的“全裸”式出镜,无意中帮了中国反贪部门的大忙。上周,美国国税局公布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部分实施细则。根据税法规定,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国境内(老婆、孩子)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已获得美国公民身份或永久居民的“裸官”或还在国内“挣”钱的富豪)、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 正因为如此,那些在国内放心大胆“挣”钱的“裸官”或正在准备投资移民美国的富豪,面对美国政府的这一严厉举动,就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
其它的收入大多数情况都是要交税的. 如果你在美国居住(工作学习等), 不管是否有绿卡, 都要申报美国以外的收入, 如果海外收入税率高于美国, 则无须纳税, 否则纳差税额: 如美国10%, 所在过8%, 则交2%). 以前是你不报也不查, 现在没那么好的事了. 你如果不是美国公民, 也没有绿卡, 离开美国那天起的收入就不需要再交税. 但是你离开美国那一年还要在来年4月前完成报税, 否则会有麻烦.如果你是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 不管住哪, 在身份失效以前, 在美国和外国的所有收入都要纳税. 身份失效(放弃国籍, 绿卡)的那年起三年内都要报税(虽然未必要缴纳), 否则也会有麻烦. 如果你因为商业行为向美国政府报税, 你的合作伙伴或雇员有美国公民或绿卡的, 你要把他们的跟你的商业公司商业关系时的收入向美国政府报告(打小报告) 当然, 如果你永远不再跟美国有瓜葛, 一走了之它也拿你没办法. 如果美国政府有证据证明你的财产是因为职务(政府或公司)非法得到的(贪污, 受贿, 挪用财产), 可以没收所有的财产. 如陈水扁在美国的房产案. 当事国或苦主(公司)可以依法向美国索要回来(最多一半). 大家自己去判断贪官们怕不怕吧. |
谢谢各位牛人, 总觉得这些都不会使贪官们收敛,只会使他们在中国贪得更多,以保证家人在美生活安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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