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3.5G加速度”仅指释放辅助缆绳时的初始加速度,而不是“距地面大约14米高时”的向下加速度。虽然从理论上及技术上讲,可以做到从30.5米以3.5G加速度坠落,到距地面大约14米高时仍有3.5G(仍受2.5倍体重的向下拉力)的瞬时向下加速度,但作为蹦极游戏,似无必要花高成本来实现这一人们并无兴趣去感受的特殊要求。另外,在距离地面数米的地方,也不可能“像钟摆一样荡来荡去”,而应是上下来回震荡(从数米到二、三十米),逐渐减弱。如果真是“然后在距离地面数米的地方像钟摆一样荡来荡去”,就像秋千那样,就毫无“惊险刺激”可言了。 嘿嘿,换了个地方,又可上脑坛了。 |
这个air glory 我看过,因为她的坐舱下有个高强度的皮筋(高强度的含铁的弹簧),就是原文所说的辅助缆绳,就是这个皮筋把她固定在地面上。当吊车向上吊坐舱的时候,向上拉的钢筋(也是弹性的)已经非常绷直了,但是这个皮筋还是依然死死拉着坐舱,不让坐舱上升,坐舱依然在地面不远处。 当突然松开这个皮筋的时候,坐舱失去了皮筋的拉力,会噌的一下在吊车钢筋的弹性的拉力下飞上去,然后又被拉下来,这么一个震荡过程。 我想,原文说的是,钢筋“向下”“拉”坐舱的那段过程。因为座舱不仅受自身重力,还受向下的很大的拉力,所以这段加速度远远大于一个G。原文倒没什么太大问题,就是“3.5G的加速度”,应该加上“初始”二字。 |
是到处都可上顶顶,但不是靠两条腿就能上的啊。这回没带笔记本电脑,Hu兄你说咋办。 |
或者上网吧。不过这个事情yinyin不会干的 欢迎yinyin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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