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校园生活,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强度,迎接百年校庆,现本人(区区一个政法系学生)提出以下建议作为一个好大学生的守则。
一、不准再公共场所接吻以及拥抱等过分动作;
二、学生不准再校长办公室门前和上课的教室抽烟;
三、在多媒体教室看电影不准吼:老板换碟子;
四、在公共厕所大便完毕不准不冲洗;
五、在学校草坪上不准两个人搂着滚来滚去(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
六、不准在学校舞厅跳脱衣舞;
七、要是不上通宵网的话不准浏览黄色网站;
八、在阅览室,阶梯教室,图书馆不准大声讲黄色笑话;
九、没有喝到一斤酒者不准打架;
十、没有女(男)朋友者不准彻夜不归;
十一、不准向校报投批评学校的稿件;
十二、没有追到女孩子不准毁她的容;
十三、学生会和团委会干事利用职权强奸女生后不准将其杀死;
十四、没有异性朋友者不准在异性寝室过夜;
十五、不准在大食堂以外的餐馆吃霸王餐;
十六、上级来检查时说了大话、假话不准脸红,气粗和语无伦次;
十七、上大课时要打瞌睡者不准坐前四排;
十八、不准把xx后用的套子给在校朋友当气球玩;
十九、不准把学生证丢失在色情场所;
二十、不准让学校领导知道以上事实;
有才,发展下去一定能进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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