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只知道愛得真、愛得切,只要過程,兩人皆無憾便可,將來,從不在考慮之列。然而,男和女的觀點永遠存在分歧,當他仍沒有為將來打算的意識時,她卻很在意餘下的人生,能否與他同度。結果是,當他清楚明瞭自己沒能力為她帶來幸福,他決定離開。以為離開是為她著想,把罪名一力承擔是風度和負責任的表現,後來才醒覺只是愛得不夠。 愛,所包含的犧牲,該有限度嗎?愛一個人愛到,對方巴不得要將相戀的記錄都刪去,那是何等的卑微!愛,就是這樣卑微嗎? 但願,終有一天,我們的愛都不再有界限,沒國界、沒膚色、沒種族、沒歧視、沒尊、沒卑,而只有真、只有愛! www.ddhw.com |